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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利辛县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亲自组织协调解决,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利辛县水务局政务公开制度》,建立起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程序,优化了公开方式,落实了时限要求。为政府信息和办事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为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研究制定了《利辛县水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同时挂在政府网页申请公开信息版块。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公开信息作为法定义务,积极主动的办理申请公开事项,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制定了《利辛县水利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定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和“初审、复核两级审查”原则,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保证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快捷便民。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制定的《利辛县水利局政务公开评议制度》通过调查问卷、公开举报电话、监督信箱等渠道,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每年及时制定《利辛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经局务会讨论审查,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予以公布。
2008年度我局暂无公众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同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我局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由于我局人手不足、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网上信息服务水平和信息更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增强;个别工作人员和群众对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够到位和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亟待提高。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作出以下改进措施:
1、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领域
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本单位要结合水利工作的特点,加强信息的及时性、健全信息的全面性、完善信息的保密性、提高信息的公开性,让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民心,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2、推进网络信息公开建设
要积极树立我局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学习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
3、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监督机制
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方面教育,提高他们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察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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