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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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水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1-10 00:00 来源:利辛县水利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组织机构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等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是坚持和发展社会民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执政理念和方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颁布以来,我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水务部门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水务工作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刁超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界定为: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专业技术的相关政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016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截至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4条,基本做到了所有类别的全覆盖。此外,对于有些社会流传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予以了公开和澄清。

水务局通过县商网云政务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采取了多种公开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截至12月31日,我局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4条,其中:领导活动类7条;机构设置类5条;政策法规类12条;行政执法类5条;规划计划类10条;财政预决算类10条;招标采购类1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类20条;民生工程信息公开专题3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12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3条;其他信息14条。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无到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股室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15年之前的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困难较大;

三是公开内容不平衡,财务和招投标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有待加大。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并着力在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和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做好水利工作,不断推动全县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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