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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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水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4-01-20 00:00 来源:利辛县水利局 字体:[ ]

2013年,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落脚点,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按照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要求,加强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依托亳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并且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申报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业务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13年本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l3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患。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水务局未接到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刨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需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定。

 

今后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改进:

 

1、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对各股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使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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