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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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水利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
发布时间:2026-01-22 08:59 来源:利辛县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水利局(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AnnualReport/year/486/2024.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水利局联系(地址:利辛县永兴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电话:0558-2900080,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以来,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44条,其中政策法规6条、政策解读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1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财政资金27条、行政权利运行结果9条、回应关切12条、监督保障15条、重大建设项目9条、水利领域4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利辛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已发布信息及将发布信息进行“三校三审”检查,分管领导把关审核,无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44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公开栏目,并针对无效信息、说明情况进行删除或整合;对涉及群众关心事项进行政策解读或信息发布,确保群众知悉了解。

(五)监督保障

按照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我局具办人员认真梳理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问题及任务清单,及时整改或发布信息,并经分管领导审查无误后上报县政务公开办。2025年度我局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一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未能按时发布相关信息;二是工作人员相关专业能力不足,不能准确理解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应发布信息。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抓细抓实;加强能力培训,及时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能力培训,并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工作人员交流、沟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税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今年以来,城区供水1932万立方米,水土保持费用征收2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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