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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08:26 来源: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

利辛县城市管理202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路,电话:0558-8816336,邮编:236700)。

2025年,县城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和规章,围绕业务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县城管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通过利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212条,及时主动公开人事信息、建议提案、财政决算预算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等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平台发布信息均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严格审核,对所涉宣传报告和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均不涉密;二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门户网站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三是健全完善保障工作机制,严格督促落实内容保障责任,确保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全年未发生空白栏目、更新不及时栏目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同时依托公开栏等线下渠道,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各类政策法规进行社会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平台的协同联动,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城管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和调整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提供真实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总体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楚认识到内部信息公开制度在执行细节上还需完善,工作人员在信息处理、发布的时效上也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与规范,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下一步,我局将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从以下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持续将政务公开与城市管理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广大群众最关心的城市管理问题为突破口,积极主动公开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公正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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