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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教育局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教育局(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34/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教育局联系(地址:利辛县港口路866号,电话:0558-8812576,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度,本单位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全年累计公开发布教育领域相关信息501条。公开范围涵盖部门预算与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招标采购公告、行政审批事项、招生录取管理、重要政策解读、学生资助政策等多个层面,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全面、系统,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了解,有效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单位领导班子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统筹落实,从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到平台录入等各环节均严格执行规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权威。一年来,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成效持续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25年度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2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及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年度,我局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包含“采集、撰写、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全链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并严格执行“三审制”,全面加强信息内容质量管控。聚焦教育民生热点,加强监测研判,及时发布权威解读,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建立信息定期清理与更新机制,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常态化复核与优化,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5年,我局聚焦政务公开平台提质增效,着力优化网站与新媒体“两大平台”。一方面,完成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优化,栏目设置更科学,信息查找更便捷。另一方面,做强“利辛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精准发布政策解读与工作动态,信息传播的时效性与覆盖面显著提升,政民互动渠道更加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建立了严密的监督保障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问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层层压实责任。二是严守信息安全底线,全年未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三是注重能力建设,年内组织开展两期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与传播效果有待提升,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仍显不足;三是平台建设和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采取相应改进措施:通过加强股室联动、规范解读流程,并运用多样化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效果;通过健全发布机制、拓展公开范围,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时效与深度;同时,持续优化平台栏目、强化审核运维,推动公开平台建设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作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我们坚持指导、督促、培训"三管齐下",推动下属单位利辛一中、高级中学、利辛中学等6所学校的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在业务指导上,制定标准化目录和工作规范,建立咨询解答机制,及时回应下级单位疑问;在督促检查上,实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在培训提升上,全年组织集中专题培训1次,覆盖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下级单位业务骨干,重点培训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平台操作等实务内容。通过建立"指导-督查-整改-提升"闭环机制,推动下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有序进行,公开质效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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