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教育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利辛县教育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利辛县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0:54 来源:利辛县教育局 字体:[ ]


利辛县教育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教育局(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34/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教育局联系(地址:利辛县港口路866号,电话:0558-8812576,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度,本单位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全年累计公开发布教育领域相关信息501条。公开范围涵盖部门预算与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招标采购公告、行政审批事项、招生录取管理、重要政策解读、学生资助政策等多个层面,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全面、系统,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了解,有效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单位领导班子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统筹落实,从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到平台录入等各环节均严格执行规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权威。一年来,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成效持续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25年度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2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及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年度,我局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包含“采集、撰写、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全链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并严格执行“三审制”,全面加强信息内容质量管控。聚焦教育民生热点,加强监测研判,及时发布权威解读,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建立信息定期清理与更新机制,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常态化复核与优化,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5年,我局聚焦政务公开平台提质增效,着力优化网站与新媒体“两大平台”。一方面,完成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优化,栏目设置更科学,信息查找更便捷。另一方面,做强“利辛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精准发布政策解读与工作动态,信息传播的时效性与覆盖面显著提升,政民互动渠道更加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建立了严密的监督保障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问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层层压实责任。二是严守信息安全底线,全年未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三是注重能力建设,年内组织开展两期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与传播效果有待提升,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仍显不足;平台建设和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采取相应改进措施:通过加强股室联动、规范解读流程,并运用多样化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效果;通过健全发布机制、拓展公开范围,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时效与深度;同时,持续优化平台栏目、强化审核运维,推动公开平台建设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作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我们坚持指导、督促、培训"三管齐下",推动下属单位利辛一中、高级中学、利辛中学等6所学校的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在业务指导上,制定标准化目录和工作规范,建立咨询解答机制,及时回应下级单位疑问;在督促检查上,实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在培训提升上,全年组织集中专题培训1次,覆盖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下级单位业务骨干,重点培训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平台操作等实务内容。通过建立"指导-督查-整改-提升"闭环机制,推动下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有序进行,公开质效明显提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