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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1)加强领导,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保证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完善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利辛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同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3)加强学习,开展业务培训。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促进《条例》学习培训取得实效,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16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和群众要求还有差距,一是部分工作人员还存在不够重视现象对应该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全面,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尚不够系统,;二是收集材料不及时,政务信息的发布还存在滞后、公开存在不及时现象;三是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落实不够。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存在不及时的现象。四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工作积极性不够,满足于一般现状。质量不高,工作方法缺乏创新。五是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积极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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