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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09:22 来源:利辛县司法局 字体:[ ]

利辛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宣传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业务信息,让公众了解司法行政业务,全年共发布信息数334条,主动公开信息数中:机构职能类1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22条,规划计划类5条,政策解读类12条,回应关切类16条,业务类1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及时更新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责任,积极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有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认真编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定期安排平台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省、市、县关于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通过组织学习、参加培训、解读宣传等方式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宣传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是政民互动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信息公开能力建设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发布,而办公室人员少,事情繁杂,导致信息发布员有时分身乏术,在审核过程中容易放松要求,且信息撰写人员理论化水平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各股室及各司法所,责任到人,由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股室按时上传各栏目信息,加强考核,以考核促工作落实,增强工作推力,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

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强对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加强干部职工力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年度重点任务、薄弱环节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信息管理,狠抓责任落实。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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