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司法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利辛县司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利辛县司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9-11 00:00 来源:利辛县司法局 字体:[ ]

2010年,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结合我局实际,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本年报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我局综合科作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认真组织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充实公开信息内容,按要求编制了《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我局2010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公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 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开通了利辛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218.23.173.119/xxgkweb/unit.aspx?unit=SC010),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领导” “机构设置”、 “部门动态”“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 “业务公开”、 “规划计划”等子栏目。搭建起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在我局门户网站(www.lxsfj.gov.cn)的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板块,并且与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链接。

(二)公开内容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经费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 工作人员情况:兼职工作人员3名。

(二)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设备,均从政法专项基金中支付。电脑、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共计18万元。

(三)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四)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没有单独设立,合并于局办公室。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一些动态性信息没及时输入。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量较少,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11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加强信息公开受理服务工作。加强人员配备,将业务能力强、沟通能力好、法律意识强的同志安排在信息公开受理第一线。争取在与群众接触的第一时间即提供更为优质、规范的服务,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服务形象。

3、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