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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利辛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00:00 来源:利辛县司法局 字体:[ ]

利辛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特向社会公布利辛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联系电话:0558-8812519,传真:0558-880316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宣传普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业务信息,让公众了解司法行政业务,全年共发布信息数349条,主动公开信息数中:机构职能类3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22条,规划计划类7条,政策解读类41条,回应关切类38条,业务类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及时更新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责任,积极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有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认真编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定期安排平台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省、市、县关于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通过组织学习、参加培训、解读宣传等方式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宣传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成果较多,事前征求意见较少,失去部分应由监督采纳意见过程。

二是信息公开维度不够。信息公开股室参与积极性不同,导致部分股室信息公开较为全面,部分股室内容缺位。

三是信息公开精度不够。信息公开时有出现公开时间滞后,对群众切实关心的信息掌握不全,避重就轻。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

二是严格责任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发布,有针对的细化各项公开信息发布。不断拓宽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维度。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狠抓落实,规范股室信息报送时效性,关注群众热点问题,精准公开推送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计划: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及时、准确地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提供一些群众关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度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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