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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医保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5:46 来源:利辛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利辛县医保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利辛县医保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利辛县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综合股具体组织实施,全年全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主动、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县医保局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标对表,积极主动、及时高效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重点领域公开情况:在县政府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医疗救助类信息13条,医保监管类信息16条,医疗保险类信息21条。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发布情况:全年县医保局及时更新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建议提案、行政权力运行、财政信息、医疗救助、政策解读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全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制定工作细则、畅通申请渠道,规范登记、审核等各环节工作。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上网信息发布审核情况。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制度,坚持层层把关,层层落实。

2.文件发布和解读情况。全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文件解读责任,对政策文件做到应发布尽发布、应解读尽解读。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梳理情况及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情况。全局定期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梳理,做好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强化信息公开排查,对涉及国家机密的或不宜公开的内容坚决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今年以来,县医保局依照自身权责清单和工作职责,根据县政办要求,设定了符合本部门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优化了政务公开目录。县医保局未开设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领导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由局党组直接监督相关工作实施;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兑现平时考核奖励和作为年度评优考核依据;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加大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相应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议,加强学习,提升工作水平;五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进行公开,但距离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时没有进行文件解读,部分本级文件解读的形式单一,效果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主动回应栏目信息发布应是聚焦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及时定期发布,但实际操作中时存在发布时间分配不均问题,存在集中发布情况。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强化学习、压实责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二是提升公开质量,完善政策解读机制、丰富解读形式;三是强化股室协同配合,定期梳理群众关切问题,加大主动回应公开频次、力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策宣传的有效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

利辛县医保局围绕异地就医备案申办材料简化、流程优化进行改革,全面了解当前异地就医备案中“急愁难盼”问题,认真听取群众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意见建议。打造“医保—电信”协同通信系统,创新实施"听铃音,发短信”的便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新模式,将服务电话铃音设置为备案申请流程语音提示,异地就医患者仅需发送个人信息短信至指定电话,即可完成备案手续,有效解决服务电话占线时间长打不进、非工作时间无人接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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