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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利辛县医保局按照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的要求,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局综合股具体组织实施,明确一名专人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网站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全年议案提案办结数量2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52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在县政府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医疗救助类信息24条,医保监管类信息8条,医疗保险类信息46条。
4.平台建设:全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服务制度,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明确相应职责,划分各股室任务,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提高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链接至利辛县政务服务网,方便群众网上办事。
5.监督保障:2020年度全局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年终绩效管理考核。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每月开展一次自我评估1次,并根据自查的问题,制定清单,逐项整改。全年全局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对具办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对工作落后、工作不积极的股室进行约谈或通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认真收集、听取群众评议监督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各股室上下齐心协力,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增2
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解读信息形式还未做到丰富多彩;意见征集的时间不够长;主动回应信息发布不够多等。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强政策文件的公开,执行政策解读机制常态化,及时发布与公众密切关切的相应政策解读文件。解读形式不局限于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尝试引入视频解读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
二是积极收集舆情和群众关切,及时主动回复。
三是督促相关股室及时、准确发布相应信息,做好整改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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