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1年民政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012条。在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发布要求,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围绕解读“七大要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文字图片解读,着重解读文件起草过程、创新举措,并确保解读材料及时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在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方面,今年以来,持续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为各乡镇人民政府、部门提供操作性和指导性强的工作流程和示范文本。二是加强组织与协调。针对答复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依申请公开件,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协调及召开相关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协调会议,对疑难复杂的依申请公开内容,进行反复协商、讨论和研究,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再请县司法局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书逐一进行审核把关,最终确定答复意见。三是加强责任与追究。对延期答复、不按要求答复等单位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其具备可操作性,同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个人和单位的责任。2021年民政局未接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把握好信息公开审核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同时,确定专人负责,对本级政务公开网站上传、编辑、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对发现文字有误、发布程序或标题等不规范的问题随时改正,对内容缺乏要素支撑、涉及泄密和个人隐私的,立即通知信息上传人员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权威,防止信息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务公开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依靠政府网站载体向社会、公民公布相关信息,使公民可直接登录利辛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相关需求。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进行全面升级改版,可以更好的运行和维护公开平台,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监督保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工作。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利辛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涉及股室较多,部分内容不能及时跟进更新;二是存在部分栏目更新迟缓的问题;三是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重大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狠抓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高效;二是强化信息安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四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对照公开栏目,明确栏目责任股室,做到更新及时准确,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公示。
2021年,县民政局将聚焦民政主责主业,不断提升主动信息公开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逐步扩大公众参与维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收起
实景利辛
智能问答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