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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坚持和发展社会民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执政理念和方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辛县民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中央、省、市、县关于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引,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和各种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县民政局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0年我县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由常务副县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民政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052条。在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发布要求,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围绕解读“七大要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文字图片解读,着重解读文件起草过程、创新举措,并确保解读材料及时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在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方面,今年以来,持续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为各乡镇人民政府、部门提供操作性和指导性强的工作流程和示范文本。二是加强组织与协调。针对答复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依申请公开件,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协调及召开相关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协调会议,对疑难复杂的依申请公开内容,进行反复协商、讨论和研究,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再请县司法局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书逐一进行审核把关,最终确定答复意见。三是加强责任与追究。对延期答复、不按要求答复等单位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其具备可操作性,同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个人和单位的责任。2020年民政局共受理2件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公开2件,依法按时答复2件,无逾期现象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把好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民政局信息进行公开发布。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排查。三是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利用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进一步降低政府信息公开安全风险。
(四)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务公开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对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进行全面升级改版。
(五)强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
围绕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大力开展专项行动。在六提六促方面,进一步夯实我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积极开展“六提六促”专题建设,不断提升重点领域、基础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质量,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出台我县“六提六促”专项工作方案,全面整体提升我县政务公开水平。在基层“两化”工作方面。一是明确工作重点。为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及时召开基层全县召开政务公开基层标准化规范化部署会议,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出台《利辛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和《利辛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为我县政务公开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今年工作重点任务。二是高质量编制县乡两级目录。三是积极开展基层“两化”专题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基层“两化”工作开展,提高群众信息获取度,积极和第三方技术公司沟通,在原有基层“两化”试点的专题上,全面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题建设,截至目前,专题已建设完成并上线。在“六稳”、“六保”方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开设专题栏目发布信息。
(六)监督保障
监督保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工作。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利辛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减21
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5
减10
1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作存在问题
公开的内容较多,部分内容不能及时跟进更新。已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具办人员,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并掌握相关内容,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及时更新内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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