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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民政局(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609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利辛县光明路东侧,电话:0558-8812212,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本部门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其他内容谨慎公开”的原则,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宗旨。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县民政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1条。上传重点领域77条。公开内容涵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等民政重点业务领域。如在社会福利方面,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城乡低保相关信息一月公开一次。年度预决算报告、法规文件、计划规划、工作总结等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发布与更新,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我局依申请流程业务工作主要有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保办理等,主要流程分为三部分:1.申请2.查验审核3.确认审批。202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0件,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保障措施,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坚持“三审三校”和“先审查、后公开”机制,确保审核内容无误后再发布。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对版块的内容进行优化,按时完成各栏目动态更新,确保更新内容质量,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平台建设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优化,不断提升信息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分管领导牵头抓,办公室具体抓,各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模式,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督导检查,组织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管理的日常性工作,对发布的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出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贯彻实施,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制度,及时、准确、规范的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做好图文政策解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解读形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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