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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利辛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是调整充实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利辛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
三是及时进行政务公开。我局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法律法规、政府及部门职能、重大决策、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纪律、热线电话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民政局积极主动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利辛民政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几百余条。进一步让群众了解、支持、关心我县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
2、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利辛民政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市民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上级任务部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中,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均有明显提升,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政府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但在工作中也发现存在着“信息发布不够规范”等问题。2017年,我局将继续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策解读等机制建设,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得到充分保证。
一是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督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科室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梳理、收集、甄别信息。信息一旦产生,就立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对外公开。
二是继续抓好监督检查工作。保持对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2018年3月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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