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综合全局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利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下载(利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利辛县前进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公安大楼,电话:0558-8700969,邮编:236700)。
一、概述
2020年,利辛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9〕14号决策部署,一年来,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在县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利辛县公安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公安的基本要求,着力提高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公开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坚持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组织推进,加强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打击违法犯罪、公安安全监管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全面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次,公安规划计划4件次;加强权责清单建设,发布权责清单目录,每年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公布县公安局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全局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已将办事指南信息网上发布,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布于安徽政务服务网站信息;发布户籍服务、治安管理信息72件次;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资产、招标采购信息17件次;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件次。深入解读政策,采取一问一答发布县局文件等解读材料6件次。主动回应关切,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事项,主动发声,及时回应,主要围绕网络安全、身份证使用、套路贷、电信诈骗、交通管理等方面主动回应。
(三)依申请公开。按照我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2020年,利辛县公安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丰富灵活多样的传媒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接收群众各类来电和来信。2020年,回复安徽公安网厅长信箱 21条、人民网网友留言18条、网络舆情专报40条、市(县)市民热线2138条,办结率 100% 。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已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间内办结,做到了程序到位、公开和答复合法。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次,已办结。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四)监督保障。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一年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要求,要求按照上级要求,围绕栏目更新时限,及时更新信息,定期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查缺补漏。加强局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出台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公开考核等制度,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面发布、全流程监管、全过程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新进步。县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此作为一项重点任务纳入公安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障必要的专项经费和办公条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高峰任组长,局办公室牵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精神,利辛县公安局围绕22个试点领域,创新户籍管理领域,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结合省、市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保障群众获取信息更方便、更快捷。
(六)“六提六促”专项工作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工作的通知》及《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县政务公开当前工作重点,利辛县公安局着力聚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全面推进“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常态化、长效化。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
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利辛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各栏目开展了自查,并于12月底全部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2、聚焦重点工作,确保提质增效。
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县公安局在疫情防控、有序保障推进复工复产方面的相关举措。
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根据《条例》要求,及时全面公开机构简介、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严格规范政策文件公开要求,对已公开的政策文件,列明文件字号、成文日期等信息,并提供文本下载;按要求梳理规范性文件,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政策解读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要求、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的要求,丰富解读形式、完善解读内容,发布本级政策负责人解读5条,其他解读36条。
4、利辛县公安局将聚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效果、回应群众关切热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新理念,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全过程推进公开、全方位回应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奠定政务公开坚强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26 | 2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5 | 1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4 | 9 |
行政强制 | 11 | -1 | 1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1164.8491万元 |
|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
(一)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在政策预公开制度落实还存在欠缺;二是服务水平仍需提高,工作类信息更新较多,政策解读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时效,对群众回应方面还需进一步充实;三是相关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仍存在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责任、优化流程、完善机制,确保信息收集、保存、审核、发布更加及时、准确、规范。
2.加强业务培训,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共同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工作标准要求,切实增强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3.加强内部沟通协调,通过召开相关会议,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讲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增强各部门提供信息的主动意识和信息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