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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1-16 00:00 来源:利辛县公安局 字体:[ ]

利辛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综合全局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强化信息公开情况、优化平台建设情况、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利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利辛县前进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公安大楼,电话:05588700933,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利辛县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把推进警务公开、促进规范公正、增强执法公信力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公开范围,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强化信息主动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公安机关认真学习条例内容,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作为建设勤政廉洁机关的重要措施和环节,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紧紧抓在手里,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强化措施,优化平台建设。全县公安机关将信息公开活动贯穿到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中,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积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责任机制、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等制度,坚持重在公正、重在实效、重在便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均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信息发布更新和主动公开工作。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公安机关队伍庞大,涉及多个警种、部门,政务繁杂,涉及面较宽,需要公开的内容也相应较多。在具体工作中,注重把握除涉及国家机密、单位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不留“自留地”,完全透明化。

(三)依法推进申请公开。按照我县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2019年,利辛县公安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丰富灵活多样的传媒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接收群众各类来电和来信。2019年以来,回复安徽公安网厅长信箱  34条、市(县)市民热线、咨询、求助网帖1572余条,办结率 100%  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已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间内办结,做到了程序到位、公开和答复合法。

(四)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为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舆情回应、责任追究、投诉举报等标准化工作规范和制度,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更新和完善了主动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等作了严格规范,为指导县局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县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此作为一项重点任务纳入公安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障必要的专项经费和办公条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高峰任组长,局办公室牵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 

(五)强化监督保障。利辛县公安局围绕信息公开项目,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县局绩效考评。

每季度对全局各警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1次工作任务和问题整改分解,针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基础信息公开内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完整等问题进行重点落实,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同时,在工作部署的同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边整改边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全局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六)编制公开年报。对我县年报编制和公开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116日,我局按照要求在县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专栏”公开了2019年度利辛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

-1

  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减2

14

行政强制

7

加7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786.2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利辛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全年第三方测评中,位居前列。但仍存在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2020年,利辛县公安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利辛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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