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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年利辛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了警民关系和谐和公安工作发展。现将《利辛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利辛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和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谋划安排,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全力营造清正透明、廉洁高效、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倾力打造务实、高效、亲民的公安机关新形象。一年来,通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和谐了警民关系,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有效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 2017年,利辛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始终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利辛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深入研究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指挥中心,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联络、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利辛县公安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坚持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目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载体,加强公开渠道建设,用好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微信、手机报等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健全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利辛县公安局着力在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体制机制上下工夫,不断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受理、审查和答复程序。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2017年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高效有序运转。 (三)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做好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利辛县公安局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二是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利辛县公安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增强了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利辛县公安局重点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统计信息、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信息等内容,全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其中,利辛县公安局行政权力事项总表、利辛县公安局权力运行流程图、利辛县公安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涉企收费清单督查自查表、财政预决算等按照程序进行了公开。通过市民论坛、市长热线、人民网网友留言、公安网厅长信箱等平台回复网民各类咨询答疑1680余条,回复率100%;认真组织开展了“110”宣传日、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集中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30余次,出动警力4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同时,在腾讯网、新浪网开通了“亳州利辛公安在线”微博,发表涉警政务信息800余条,拥有“粉丝”4.5万余人,微博发布始终位列全市前位,社会影响良好;利辛县公安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消防及基层派出所的业务办事点,按照市公安局要求更换警务公开栏,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设置宣传横幅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组织专人定期更新有关资料、发布相关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7年度,利辛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健全、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多样化的问题,在满足公众需求和服务效能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2018年,利辛县公安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总体要求,结合利辛县公安局业务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提高解读时效性,丰富解读形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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