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5850.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利辛县青年路828号,电话:0558-8812307,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城关镇严格遵循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部署,在镇党委统筹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以“公开促规范、透明提公信”为原则,聚焦群众关切和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2024年,我镇通过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2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三公”经费情况信息2条、政府工作报告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102条,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受理机构和办理流程。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应该公开的,按规范公开;不应该公开的,坚决不公开;非强制公开事项,审慎对外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明确信息收集职责,分类整理信息。严格实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权威、时效。定期梳理更新已公开的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政务透明任务,扎实推动政务信息展示,促使行政职权阳光化操作,创建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理想氛围,我镇按照利辛县乡镇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进行细则修订,遵循精简理念规划政务自媒体运营,核查整顿自媒体账号。经核查,我镇无自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
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和整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2024年我镇未发生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 年,城关镇政务公开工作虽有成果,但仍有不足。
其一,信息更新频率不足。镇内事务繁杂多样,在收集整合各领域信息时,流程繁琐且协调难度大,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公众难以及时了解最新动态。
其二,公开内容精准度待提高。随着公众对政务信息需求的细化,现有的公开内容在精准度上难以满足需求。部分信息笼统宽泛,在涉及民生政策、项目实施等关键信息上,缺乏精准阐述,影响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与应用。
其三,互动交流渠道不畅。目前政务公开互动渠道建设不完善,公众反馈意见的处理机制不健全,导致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不高,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存在一定阻碍。
2025年,我镇将从以下方面改进提升:
加快信息流转:简化信息收集流程,建立信息快速传递通道,加强部门间协作,确保信息快速更新,提升公开频率。
聚焦内容精准:深入调研公众需求,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信息进行精准解读与细化公开,确保内容准确、详细,满足公众需求。
强化互动建设:完善互动交流平台功能,建立高效的反馈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增强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收起
实景利辛
智能问答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