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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城关镇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城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城关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实事求是地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深化机关效能。现就2021年度利辛县城关镇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设置本级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等一级目录,2021年我镇共发布各类信息5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并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把审查关,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为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扎实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各站所负责人全力配合,党政办具体抓的工作模式。
(二)健全规章制度。结合我镇实际,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上报制度、政府信息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
(三)严肃工作纪律。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在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依法管理,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由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并发布,根据我镇在县里的排名成绩及反馈评估分数,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奖惩办法,追究责任,结果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五)定期开展社会评议,邀请镇人大代表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评议,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1年全年我镇未发生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信息发布质量及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我镇安排专人负责本镇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增强专业素养,提高工作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并及时有效发布信息,特别是涉及到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时要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镇将要求严格按照《条例》、省政府、市政府及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镇政府各部门沟通配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接下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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