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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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城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19 11:18 来源: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字体:[ ]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lix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安徽省利辛县青年路828号,电话:0558-8812307,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镇以利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回应公众热点。2023年,我镇共发布1216条信息,其中本级政府文件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0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30条、财政资金37条、发布政府工作报告2条。

(二)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促进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规范,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3年全镇共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动态调整政策信息发布管理,补充完善历史信息发布要素。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动态调整公开内容。动态调整2023年利辛县城关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完善信息发布与审查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我镇对照利辛县乡镇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进行目录调整,并遵循集约原则统筹政务新媒体建设,清理整合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持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城关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因乡镇工作较为繁杂,与各部门对接信息公开工作时,有时间上的延误,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基层两化”工作有待加强,随着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的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同时要把软硬件建设的更好,城关镇政府政务公开“两化”栏目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三是政策解读栏目较为薄弱,要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增多政策解读的数量,要更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强化政务舆情回应。

2024年,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对接方式。及时沟通协调各部门,实时跟进,建立好各部门之间的“桥梁”,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加强栏目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以更高标准做好栏目建设工作。三是提升解读质量。在保证解读规范准确的基础上创新解读形式,用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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