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利辛县人社局政务公开室编制。
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人社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利辛县高新路与淝河路交叉口人社局办公楼,邮编:236700,电话:0558-88122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利辛县人社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现就2020年度利辛县政办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县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0年我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由分管副局长高继雪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全局共发布各类信息321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119条。在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发布要求,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围绕解读“七大要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文字图片解读,着重解读文件起草过程、创新举措,并确保解读材料及时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做到与政策文件相互链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为各乡镇人民政府、部门提供操作性和指导性强的工作流程和示范文本。二是加强组织与协调。针对答复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依申请公开件,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协调及召开相关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协调会议,对疑难复杂的依申请公开内容,进行反复协商、讨论和研究,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再请县司法局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书逐一进行审核把关,最终确定答复意见。三是加强责任与追究。对延期答复、不按要求答复等单位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其具备可操作性,同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个人和单位的责任。全年共受理1件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公开1件,依法按时答复1件,回复率达100%,无逾期现象发生。全过程信息实现文字留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档,做到了信息有存档、公开可查询、答复能溯源。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把好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同时,县人社局政务公开办确定专人,每天对县本级政务公开网站上传、编辑、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发现文字有误、发布程序或标题等不规范的问题随时改正,对内容缺乏要素支撑、涉及泄密和个人隐私的,立即通知信息上传单位整改完善,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权威,防止信息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发生。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排查。2020年6月,县人社局办公室对全本部门政务公开平台开展涉密涉敏排查,整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做到高质量、高效率快速整改。同时,对第三方测评机构的安全监测检查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举一反三,确保类似现象不再发生。三是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利用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提醒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切实把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进一步降低政府信息公开安全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公开内容上,按照“两化”要求,坚持全面、真实、合法的原则,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覆盖到业务工作的全领域和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0年9月起,在县政办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人社局激活并完善了“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两大类新栏目,优化网页的同时简便了公众查询了解信息的流程。
(五)强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
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大力开展专项行动。在六提六促方面,进一步夯实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积极开展“六提六促”专题建设,不断提升重点领域、基础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质量,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整改期限,截至目前,按照时间节点,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
(六)监督保障
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局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一年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要求,要求按照上级要求,围绕栏目更新时限,及时更新信息,定期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查缺补漏。加强局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出台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公开考核等制度,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面发布、全流程监管、全过程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新进步。县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此作为一项重点任务纳入人社工作统筹推进,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障必要的专项经费和办公条件。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继雪主抓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522852.4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繁重,人员不足;二是存在部分栏目更新迟缓的问题;三是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重大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狠抓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高效;二是强化信息安全;三是充实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信息公开内容;四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五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对照我局职能职责,重新梳理整合公开栏目,明确栏目责任单位、科室,做到更新及时准确,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公示。
2021年,县人社局将紧紧围绕人社系统工作有序进行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不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机制,逐步扩大公众参与维度。
1.进一步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督查考核机制,结合第三方季度评估结果,建立整改问题“销号制”与“回头看”,确保发现一例整改一例、整改一例消除一例。全力落实社会公众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做到重大决策广泛征求、听取群众和相关企业意见。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进行指导培训,力争全年召开两次全县规模政务公开培训研讨会,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2.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五公开”要求,将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向社会公开,完善信息发布的时效、渠道与形式,积极运用数字、图表或视频等形式,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重点领域信息质量和时效性。同时,按照省、市、县目录规范要求,结合我我局实际对现有栏目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公开内容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