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根据2019年4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发改委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利辛县前进路与和平路交汇处老法院后二楼,邮编:236700,联系电话:0558-8812116)。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发改委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0年我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由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副主任分管此项工作,根据新条例,第一时间完善了各项公开制度。发改委2020年度共在利辛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 98 条,部门有效信息 251条,本年度共发布信息 349条。
1.加大“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加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做好项目融资等金融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归集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及时精准发布有关扶贫政策、贫困识别与退出及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等信息发布,发挥扶贫公告公示制度作用,真正做到底数清、户情明、措施准、责任实。三是及时公开环境污染防治信息。依法公开排污许可信息,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集中公开环境信息。依照中央、省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公开督察整改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2.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实际,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如资金分配安排等事项进行全方位的公开。量化“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公开任务,对重点领域如: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减税降费等具体指标进行考核细化。重点民生领域,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促进工作的落实和规范。
3.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要求,完善栏目设置及内容,选取群众关心的重点建设项目,从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到竣工验收实现“全生命周期”公开,解答公众疑惑,增强政府公信力。
4.持续推进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要求,运用图片图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维开展政策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文件起草过程、工作目标和内容、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并确保解读材料及时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做到与政策文件相互链接。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充分利用部门信箱、在线访谈等栏目,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为各股室提供操作性和指导性强的工作流程和示范文本。二是加强组织与协调。针对答复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依申请公开件,由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及召开相关股室依申请公开答复协调会议,对疑难复杂的依申请公开内容,进行反复协商、讨论和研究,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再请法制办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书逐一进行审核把关,最终确定答复意见。三是加强责任与追究。对延期答复、不按要求答复等单位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其具备可操作性,同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个人和单位的责任。全过程信息实现文字留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档,做到了信息有存档、公开可查询、答复能溯源。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网站栏目信息内容更新责任,依据政府网站考评办法,制定我委政府网站信息考评细则,根据每月监测结果对各股室信息更新和信息安全进行打分,并在全委范围内通报。
(四)基层“两化”工作开展。明确工作重点。为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及时编制我委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全面推进我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向上级部门学习、向同级部门学习,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分级负责,责任落实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人员精力难以保障,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全面;运用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政务信息的比重较小;政务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等。下一步,将紧紧围绕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规范政务公开制度,争取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对政务工作的政治站位。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是推进“五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治政务来完成,确保取得成效。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规范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改进完善申请办理 方式,规范申请内容答复,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认真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重要政策解读制度,制定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使政务公开有规可依,违规必究,逐步提升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四是加强培训,重视学习研究。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邀请有关领导、政务公开工作资深人士等开展授课培训;采取走出去,开展纵向和横向的学习、交流和取经,向上级部门学习、向同级部门学习,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通过学习,汲取营养,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思谋工作方法和路线调整,解决工作中难题。
五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公开实效。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实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增进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委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不涉密;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机制,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政策文件的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提升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平台与各部门政府网站的数据整合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便捷性和参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