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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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00:00 来源: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委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2019年4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利辛县前进路与和平路交汇处老法院后二楼,邮编:236700,联系电话:0558-881211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表现为:一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因机构改革,业务和人员调整,新接任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技术不精;二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信息公开内容完整性、及时性距离新《条例》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内容还不够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委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不涉密;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机制,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政策文件的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提升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平台与各部门政府网站的数据整合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便捷性和参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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