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科技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利辛县科技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利辛县科技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6 00:00 来源:利辛县科技局 字体:[ ]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通过亳州市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布,利辛县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2900386。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坚持政务公开透明的原则,深入贯彻《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严格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我局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军任组长,副局长杨春明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定期负责向各股室收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经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组长签字后发布。

(二)严格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加强对政务公开各项规定的学习。学习相关法规、制度、文件,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严格按照利辛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向公众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我局主动通过亳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76条。

2、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亳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辛县科技局门户网站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度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度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部分工作人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狭隘。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之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