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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0:12 来源:利辛县科技局 字体:[ ]

利辛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科学技术局(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20/20339/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利辛县向阳中路54号,电话:0558-8812271,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我局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全面了解科技局内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获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三公” 经费、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各类信息。重点围绕科技创新政策解读、科技项目申报与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准确的政策指引和服务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在政务网站148条,其中政策法规9条、政策解读1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规划计划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7条、财政资金5条、应急管理4条、乡村振兴1条、行政权力11条、回应关切65条、监督保障32条、单位审计整改报告1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领导信息、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及时公开公示制度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等信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前审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公开,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及时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辛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利辛县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在利辛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回应关切、最新科技法规文件及政策解读和科技局最新工作动态推进等信息。科技局政务公开网由专人维护,不定期更新充实平台内容。并且照要求编制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查询下载。利辛县科技局无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政务新媒体类型的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主要包括公开制度、亮点工作、工作推进等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2024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信息的表述不够准确、清晰,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在一些紧急政策和重要工作动态的发布上,有时未能做到第一时间公开,影响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二)改进措施

1.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文字水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完整、通俗易懂。同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表、问答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快速响应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利辛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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