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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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科技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0:22 来源:利辛县科技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科技局共发布各类信息263条。解读信息10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3条,负责人解读1条,其他解读6条。共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共4条,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信息3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县科技局共受理0件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公开0件,依法按时答复0件,无逾期现象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科技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2023年我局通过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信息10,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经排查,无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科技局办公室加强网站建设,不断重视网站、新媒体标准化、规范化,专人管理,加强业务培训。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是安排专人进行日常信息维护、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是强化督查考核。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考查,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依照社会评议制度,积极开展评议活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力为科技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保障。2023科技局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主动接受县政务公开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我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监督检测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2.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方式,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我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对此,我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互动,深化内容,满足群众需求。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做好涉及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的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信息。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改进手段,畅通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积极利用、规范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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