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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04/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联系(地址:利辛县文州路777号,电话:0558-8815006,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落实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聚焦文化体育领域重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3条。其中,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关信息48条,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信息355条,内容涵盖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等信息。均通过官方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归档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度,本机关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全年共办结申请0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公开0件,不予处理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上网信息规范、准确、安全。全年开展上网信息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3次,发现并纠正典型错别字3处。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本年未制发、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维护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栏目功能;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885条,主动回应群众咨询;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举措,开展风险排查2次,未出现安全漏洞。
(五)监督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次,参会人员30余人次。参加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撰写线上培训会2次。将政务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督导检查。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文化体育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不够细化;
2. 政务新媒体互动性有待提升,群众咨询回应效率和质量需进一步优化;
3. 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不均衡,部分人员对公开范围、标准把握不够精准。
(二)改进措施
1. 细化重点领域公开目录,明确文化场馆运营数据、体育赛事开展情况等公开要素,定期梳理公开清单,确保信息公开全面细致;
2. 建立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机制,设置专人负责咨询答复,提升群众满意度;
3. 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理解并掌握公开条例和操作规范,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推进公共文化场馆信息公开,公开2025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2025年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新建情况,方便群众就近享受公共服务。指导督促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依法公开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活动安排、免费开放信息等,并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便利群众获取信息、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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