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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着重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尤其是民生工程信息公示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三是全面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确保不遗漏任何一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度,我局持续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加强源头管控,确保信息安全。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梳理情况,未发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等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持续加强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1年我局官方网站共发布431条信息,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77条。2021年,我们对政务公开网栏目进行了调整,在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目录新增行政确认和其他权力2个子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条逐项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局各直属单位,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通过参加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新媒体等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及时解决部门文件、部门项目、公开制度意见征集与反馈等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差距,主动公开形式与内容还不够丰富,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尤其是重要部门文件的发布程序不规范,缺少意见征集等环节。2022年,我们将认真履职尽责,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强化公开意识,根据信息内容性质进行公开范围界定,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梳理内容,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争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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