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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利辛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利辛县税务局聚焦税收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和规范税收执法,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72条。其中,发布通知公告10条、非正常户公告12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12条、欠税公告4条,有力促进了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与税收秩序规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利辛县税务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核、办理、答复流程,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2条,其中7件已按要求回复申请人并取得申请人满意,5件正在办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机制,系统梳理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和合法性核验。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5年利辛县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立足政务公开网站主阵地,不断深入推进门户栏目建设,严格按照栏目属性与公开时限要求,依法依规、保质保量做好信息更新与日常维护,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威、准确、及时发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平台风险排查与监测,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
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牵头、各股室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内容审核制度,保障信息质量与安全。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开监督方式,及时核查处理社会反馈,对典型问题立行立改并优化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293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利辛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生动性与传播力有待增强,缺乏更直观生动的形式,影响部分政策的传播效果。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对复杂申请的精准应对和便民沟通能力需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公开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系列政策图解、短视频等产品,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和影响力,让税收政策“活起来”。二是定期开展案例复盘与培训,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与内容,确保依法合规、表述严谨;探索建立“预沟通”机制,对复杂申请主动提前沟通,精准把握诉求,提升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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