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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7 00:00 来源:利辛县税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利辛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利辛县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按照有关工作规划和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机构

为加强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8年我局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组成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细化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政务公开相关职责,提出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进一步做到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有力、职责明确。

(二)完善制度,规范公开流程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专门下发通知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为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管理,进一步推进县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我局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提升了政务公开管理水平,改进了纳税服务质量,增强了税收宣传时效。

(三)严格审核,防范泄密风险

为防范因政务公开出现不当内容等引起的网络舆情及失泄密事件,2018年,我局持续注重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确保需要公开的重要信息、优惠政策等得到发布,杜绝在政务公开上弄虚作假、隐瞒事情、欺骗公众。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人事信息12条,政策法规163条,行政执法16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预决算7条,招标采购7条,工作推进55条,宣传培训10条,主题活动31条,监督保障1条,精准扶贫4条,主动回应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8年度,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严格要求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2018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局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职责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密切以及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不足。针对这些实际问题,我局将加大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办法的执行力度,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与其他部门间的联系,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内容的准确性。同时,加强对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不定时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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