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税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利辛县税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5:56 来源:利辛县税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税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利辛县税务局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和落实,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提升规范化水平,本年度重点领域共公开信息54条亳州税务外网更新信息100条,政务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2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操作,申请人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在线平台申请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元便捷申请渠道。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登记审批制度,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所有上传材料均经过严格的审查后方可发布。遵循便民原则,注重公开导向,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利辛县税务局外网网站和利辛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涉及税务的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参加市局和县政务公开办线下集中业务培训9次、线上集中业务培训1次,均完成相关考核。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利辛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多为上级部门解读,领导、专家、媒体等角度解读较少。二是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等信息公开不全面。

接下来,利辛县税务局将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深度及形式,不断丰富解读内涵,更高效地回应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的分析研究,优化公开内容,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进一步加快了信息更新速度。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针对性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程序。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