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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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09:07 来源: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字体:[ ]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202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永兴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永兴镇政务公开网(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606/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永兴镇联系(地址:利辛县051县道东200米,电话:0558-8911345,邮编:23671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紧密结合乡镇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加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宣传解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6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2条。其中重大决策以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情况8条,主动公开财政资金、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惠农惠民补贴“三公”经费信息50余条。实事求是地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各类信息71余条,监督保障7条,回应关切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制度;二是规范运行机制。在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管理下,镇党政办为牵头单位,各部门、单位负责协助,注重政务公开的安全性、时效性、准确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进行。2024年我镇未发生涉密涉敏信息公开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永兴镇根据县部门安排,及时更新调整公开目录,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的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及时推送公开政府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及各种惠民政策;二是高效利用新闻媒体、村(社区)宣传栏、村广播等线下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更广泛更及时获取信息。2024年我镇热线办理总计782条,已全部及时反馈,此外,我镇未开设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我镇将政务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形成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各司其职,定时上报信息,专人审核发布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不断加强过程监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指标自觉做好政务栏目维护,对市县下发工作提示单,主动接受县政务公开办工作指导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且具办人员按时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在发布过程中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2024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监督、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从总体上看,我镇政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部分方面的实时最新政策指南更新不及时,对于负责站所的当月公示工作公开不及时;二是对于政务信息公开标准,业务人员存在问题情况反馈与沟通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强化政策咨询服务,在永兴镇便民服务大厅公示政务公开信息责任人联系方式,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窗口”,为群众释疑解惑、政策问答、回应互动,及时解决群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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