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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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永兴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0:00 来源: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单位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和公众参与,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至2021年底,共发布信息123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 条,应急管理31条,人口与计生3条,公共资源交易3条,监督保障9条,精准脱贫14条,教育信息18条,基本医疗卫生21条,社会保障65条,促进就业19条,监督检查7条,农业农村政策11条,社会救助33条,生态环境9条,美丽乡村建设4条,土地利用3条,农村危房改造6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5条等;较去年信息质量有明显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日常管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制度、依程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充分调动政府各部门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公告栏、标语、微信、乡村广播等公众熟悉的形式公开信息,方便群众知悉。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坚持把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我镇对政务公开领导组进行了调整,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成立了以庞治华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王少先主席为副组长、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各站所负责人全力配合,党政办具体抓的工作模式。

2、加强监督保障,严格考评。实行“月考评、季督查、年总评”机制。对县和第三方评估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通报的问题,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人员会议,查找原因,逐项进行整改,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3、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每年进行两次社会评议活动,对部门的评议结果直接运用到年度评先评优中。

4、定期开展社会评议,邀请镇人大代表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评议,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1年全年我镇未发生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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