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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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8-03-06 00:00 来源: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始终将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规范相关工作制度和发布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职责分工,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信息更新与维护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实现政府信息的规范发布和及时公开,实现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重要信息不滞后、热点信息不留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全年在政府网站共发布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信息 1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00条。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情况。包括内设机构、职责、领导信息;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局作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部门动态业务信息,包括食品、药品、广告、保健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的监督抽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消费投诉公示、消费警示、行政处罚等;推进企业信用领域信息公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录;我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

1.公共查阅点。在局档案室和办公室分别设立受理窗口,确定专人为公众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

2.大型咨询活动。3月15日,我局在五一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市场监管业务的特点,我局对在县注册企业的登记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二楼档案室,由档案室具体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企业登记信息;对县局其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0件(网上申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窗口接待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查询10余人次,接受各类电话咨询50余人次。

(二)处理情况

已答复依申请公开件数3件, 已答复中“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件数1件、“同意公开”的件数1件、“同意部分公开”件数1件。2017年对到档案窗口申请查询的人员全部采取当场查询的方式处理,对电话咨询的情况,也及时予以回复。

四、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做了一些工作,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精力不足、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正常规范,有时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全面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2018年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定期组织人员参加相关的工作业务指导,熟悉操作简便、明了的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二是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对照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日常督查与年度工作考核,充分调动各科室队所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紧紧围绕我局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切,及时有效地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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