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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局重点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1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6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依法办理。全面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与县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合法、准确、权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二是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工作机 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公告公示栏、简明问答、说明等多种方式,加大负责人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
三是完善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对我局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排查梳理,发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等情况立即整改。
四是根据市场监管工作需要,加强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政务公开栏目建设。突出市场监管重点内容,根据信息公开制度有效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大优化政府网站功能。开设维护市场监管规则与标准、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助企纾困、高标准市场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涉企收费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共卫生信息等重点领域栏目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2022年参加县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和会议6人次,要求各股室认真学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本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三是加强日常检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情况及时开展问题和对确认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6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市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但对照上级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没能满足群众、企业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二是不够重视业务人员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工作,对培训的方式方法和工作落实没有跟进监督。不能切实提高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认真研究,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和文件要求,重点在文件解读模式方面提高质量。进一步重视业务人员政务公开的学习和培训工作,真正提高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质量。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对网上收到的公开申请,及时受理和办理。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回访结果全部满意。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室办公室联系(地址:利辛县前进东路982号,邮编:236700,电话:0558-881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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