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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胡集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5:40 来源:利辛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字体:[ ]

利辛县胡集镇202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胡集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胡集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胡集镇联系(地址:利辛县胡集镇人民政府,电话:0558-8906215,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 年我镇紧扣政务公开提质增效目标,深入践行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优化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系统公开乡村振兴项目推进、民生保障资金发放、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等关键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12 条,做到条目清晰、内容详实、更新及时,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胡集镇人民政府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截至12月底,收到两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两条,办结两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胡集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开展信息审查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常态化开展上网信息审核、涉密涉敏内容和错别字排查,同步梳理主动公开信息、清理无关无效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合规准确,全年发布文件 3 件、配套解读 4 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丰富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利用政务服务大厅、村务公开栏等传统载体,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开矩阵。我镇无微信微博公众号、其他媒体平台未注册账号,无政务新媒体。本年度共受理政府热线2356件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位统筹推进,细化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多次专题调度工作进展,分管领导牵头破解公开范围界定、平台运营等难点问题。建立“科室分工负责、专人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清单与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健全制度支撑。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最新政策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信息审核、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实操能力,细化公开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

2025年,我镇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精准度不足,部分信息与公众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重点领域信息梳理不够全面。二是部分公开信息通俗化程度不足,专业术语使用较多,未充分适配不同知识水平群体,群众理解难度较大。

改进情况:一是开展需求调研摸底。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调研等方式收集公众诉求,建立需求清单,聚焦群众关切的领域优化公开内容。二是推进信息通俗化转化。组建解读专班,将专业信息转化为“大白话”,配套制作图示、案例解读等材料,降低理解门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