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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胡集镇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胡集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胡集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胡集镇联系(地址:利辛县胡集镇人民政府,电话:0558-8906215,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并积极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4年,我镇组织公开政务信息68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胡集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规定,坚持依法办理,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受理机构和办理流程。截至12月底,收到一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一条,办结一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胡集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坚持“应该公开的,按规范公开;不应该公开的,坚决不公开;非强制公开事项,审慎对外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针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进行全面、及时、准确的排查,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共发布文件4条,各类政策解读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上级政府政务公开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镇无微信微博公众号、其他媒体平台未注册账号,无政务新媒体。本年度共受理政府热线1683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提高对政务公开意义的认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胡集镇多次召开全科室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信息公开做到尽快、及时,对已公开的内容持续做好更新工作。
二是丰富形式,确保政务公开渠道畅通。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加强各部门联动,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民生实事、重大项目建设、社会救助等各类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在公开形式上,通过公开栏、会议、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以外,还加强图文解读内容的推送。
三是规范业务,确保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处理能力,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要求各科室协同配合,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各级政府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同时优化政务公开质量,全面梳理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面,解读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目前,政策解读主要依赖文字,形式较为单一,难以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二是信息反馈机制尚不完善,对于公众的热点信息未能得到及时反馈和响应。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公开意识,从而提高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二是人性化解读。加大对专业领域信息的解读力度,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方式,使信息更加易于理解,以吸引更多公众关注和参与。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公众意见,及时调整和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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