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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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江集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0:29 来源: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江集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80/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045县道,电话:0558-8027234,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共发布484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2条,财政资金信息36条,监督检查信息7条。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均按照要求及时准确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公开”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同时严格落实涉密信息审查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制度、程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务平台管理,落实职责分工。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业务能力精湛、精通电脑业务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2.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制度。注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渠道,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

3.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明确信息服务功能。一是建好“公开栏”。针对基层民生资金发放、低保政策及申报结果和扶贫等领域,通过乡村公示公开栏张贴各类表格或政策文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借助新形式新方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互联网工具,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4年,镇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参加各项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坚持训改结合、以训促改,着力强化工作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三是健全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四是重视社会评议。在网站公布服务咨询电话和具体联系人,认真听取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五是加强责任追究。充分利用职责分工,对各项公开内容责任具体到个人,如发现公开不及时或者数据错误情况,立即对个人进行责任结果追究。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存在问题:

1、公开不及时导致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信息较少。

2、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较少,缺少与群众的双向互动。

3、缺乏对长期时效性的把控,重短效,轻内容,过于关注表面

二是改进情况:

1.将政务公开时效性排在首位,避免公开落后的情况发生。要求政务公开动态落实,杜绝静态公开政策,忽视政策制定公开过程。

2.密切关注群众所疑所问,加强与群众的双向互动。注重为群众解答疑惑,主动关注重要所关心的事件和政策并第一时间做出回复。

3.树立建立长效机制意识,把控信息的时效性和重要性。对公开信息进行两轮筛查。一是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联,二是要完善信息的长效机制,及时正确的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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