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数据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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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16:10 来源:利辛县数据资源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286/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电话:0558-8818660,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事项认领、办件测试工作,目前,我县已上线国家及省部署的企业信息变更、开办运输企业等22个事项,并上线安居置业一件事及营商企业综合缴费一件事等2个市创新一件事。

二是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让企业更精准、更全面、更便利的享受政策红利。今年以来,我县兑付资金1192.49万元,涉及奖补政策7项,惠及企业29家。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快大厅窗口双进驻。目前,我县已进驻县医保局、县交通局等30家单位1797个事项,除县财政局等14家单位157个事项采取授权入驻外,已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进驻。

二是全面落实“全省一单”制度体系,抓好“一网通办”,所编制的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实现99.6%的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三是推进“跨省通办”。设立专区,对接长三角地区,实现364个高频事项跨省通办,638个高频事项省内线下通办。

3.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发布情况:今年共公开发布政务信息140篇,其中,部门文件3篇,意见征集4篇,规划计划5篇,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7篇,建议提案办理5篇,回应关切29条,点击量2198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制度。今年,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把信息审核。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由具办人拟稿,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批的发布机制,有效避免涉密涉敏信息上网、错别字等问题。二及时更新栏目。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做到内容规范、不超期。三是做好问题整改。明确专人负责反馈问题整改,并由办公室逐一检查,确保问题应改尽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利辛县数据资源局共设置一级栏目20个、二级栏目28个、三级栏目4个,未开通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印发职责分工,明确政务公开的具办人和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工作进展。二是开展抽查,安排第三人抽查每个二级栏目下前三项信息内容,有无表述不准确等情况。三是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培训,向其他先进单位学习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缺乏新意,没有创新解读形式,依然采用单调的文字解读,极少用图片、动画解读。二是有些栏目更新内容过于潦草,比如乡村振兴信息,只强调了5G基站建设,没有扶贫走访记录,也缺乏多方位的任务落实进展。三是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比如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决算信息等。

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争取制作图片解读或者视频解读。二是仔细排查栏目,安排第三人检查发布内容是否不详实,增加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三是定期更新信息,每月28日进行更新,无新内容的做好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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