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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中疃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利辛县中疃镇(网址:http://www.lixin.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5492.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利辛县中疃镇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利辛县S329国道南中疃镇人民政府,邮编:236734,电话:0558-89412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共发布1188条,具体如下图:
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共发布信息343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共发布信息551条。具体如下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 上网信息发布审核情况。我镇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公开内容,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2. 文件发布和解读情况。2023年,我镇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3.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梳理情况。我镇于每季度末对信息公开栏目与内容进行梳理,及时发布更新相关内容。
4. 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情况。我镇对上级反馈的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及时进行整改。
5. 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落实情况。我镇2023年度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中疃镇加大了对乡村振兴栏目的关注,每月发布乡村振兴工作动态。
此外,我镇未开设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中疃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配备专职人员。
2.建立相关制度。中疃镇建立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等相关工作失误进行追责,2023年无责任追究情况。
3.强化社会评议。中疃镇通过征求意见稿,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相关渠道,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明化。
4.及时整改问题。对市、县下发的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乡村振兴栏目信息不够全面,还需要完善;二是政府网站群众知晓率较低,未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中疃镇将在以后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多与镇乡村振兴站对接,及时发布乡村振兴相关信息,并请乡村振兴站站长对该栏目信息进行把关;二是让各村加大对政府网站的宣传力度,便于群众监督政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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