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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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中疃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5 10:14 来源: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利辛县中疃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利辛县S329国道南中疃镇人民政府,邮编:236734,电话:0558-894121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筑牢“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底线,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致力建设美丽和谐中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11日至1231日,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共发布1356条。



2022年,我镇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共发布信息388条。

 

2022年,我镇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共发布信息5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上网信息发布审核情况。我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

2.文件发布和解读情况。2022年,我镇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梳理情况。2022年我镇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新增利一系列新栏目并对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行梳理。

4.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情况2022年,我镇未发生涉密涉敏信息公开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镇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紧跟国家政策与时俱进增设了“惠民惠农补贴”栏目。此外,我镇未开设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结合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和部门改革工作,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分管负责人与具办人均严肃对待县政务公开举办的会议和培训,无缺勤与迟到早退。对市、县下发的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

1.考核通报情况。主动接受市、县政府办公室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改进工作。

2.社会意见情况。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3.责任追究情况。2022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4.社会评议情况。2022年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社会评议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疃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时效性有待加强。工作信息公开的动态性、时效性都很强,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的问题。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提升空间。政务公开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们的公开形式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多样性需要。

针对以上问题,中疃镇将在以后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规定的宣传、培训和学习,提高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营造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平台。加强与居民群众的互动,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全公开、可公开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疃镇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我镇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保护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不定期公开乡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公共服务和社会救助等内容。结合乡便民服务中心,通过向办事群众发放办事指南手册、一次性告知单和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信息,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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