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利辛县中疃镇2019年政务公开信息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8 00:00 来源: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字体:[ ]

    2019年,中疃镇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抓手,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深化内容、规范流程、丰富载体、强化监督,通过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大量使用现代传媒工具,使政府信息收集、归类、公开等各项工作做到及时、有效、全面、准确,并能通过信息公开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信息平台。目前,安沙镇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现将中疃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数1074条,主动公开信息数中:机构职能类17条,规划计划类15条,行政权力运行类56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36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1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80条。我镇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办及时更新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分别是互联网上受理0件、书面受理0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已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间内办结,做到了程序到位、公开和回复合法。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疃镇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审核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经办部门由党政办调整为基层党建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及实施工作,各办(所)负责收集整理工作,着力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有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以县政府网站改版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展示功能,设立了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等栏目,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对县政府本级、乡镇及县直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

   (五)强化学习,从严抓实队伍建设

    全年利用标语、宣传栏和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召开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升工作队伍专业素质。同时,由党政办牵头,将政务公开知识纳入“微课堂”集中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强化监督,严格执行审查制度

   严格执行上级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规定,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群众的监督评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0

 增10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23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个

1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省、市、县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仅限于镇直各部门职能及工作动态方面,今后在信息公开内容上要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进行及时公开。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下阶段将进一步加大组织对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进行培训。深化认识、提升本领,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上报和更新。

   三是相关制度不完善,公众了解政府信息主要还是通过宣传资料、电话、口头等方式进行咨询,下一步要认真落实镇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督促镇直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村民多通过网络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