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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0:19 来源:利辛县审计局 字体:[ ]


利辛县审计局202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审计局(http://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14/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审计局联系(地址:利辛县和平路和前进路交汇处981号老法院四楼,电话:0558-8812736,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紧密围绕审计监督核心职能,秉持"公开促规范、公开强监督"原则,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目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布专项报告3份,审计制度与计划发布政策文件2项,审计结果公告7说明材料1篇,整改落实情况2项。建立政策文件"双公开"机制,实现新出台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并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图》,优化线上申请平台功能,严格执行法定答复时限要求。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继续保持依申请公开"零投诉"记录。

(三)政府信息管理更新完善了《利辛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利辛县审计局政策解读制度》、《利辛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利辛县审计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等制度体系;实行信息发布"双审核"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建立错敏词动态监测机制,对上网信息发布实行二级审核,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辛县审计局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布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审计法规、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及时转载上级重点政策解读信息。本年度政务公开目录调整。

(五)监督保障。实时根据领导班子人事调动及时调整利辛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利辛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管负责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以及审核提出要求,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完备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如《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创新不足,视频解读等新媒体应用较少,内容深度不够详细,对部分复杂问题的解读深入浅出,不足以应对公众多样化、深层次的信息需求。二是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方面,部分审计结果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平均公开周期较规定时限延长5个工作日,个别信息公布存在滞后公开的情况。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加强,现有专职人员配置率为60%,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精准,在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下一步,我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行"1+N"解读模式,2025年前完成重点政策尽量以新颖解读形式全覆盖。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领域。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多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调配增加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作为重点领域责任单位,持续深化"审计公开"专栏建设,实行重大审计项目"查改同步"公示机制。涉及栏目“审计公开”,包括“审计制度和计划”“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四部分,党组会议定期召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力争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持续发挥审计监督长效作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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