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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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利辛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利辛县审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利辛县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9〕14号决策部署,一年来,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在局党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利辛县审计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着力提高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公开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坚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我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2021年,利辛县审计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丰富灵活多样的传媒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接收群众各类来电和来信,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已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间内办结,做到了程序到位、公开和答复合法。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年共公开发布信息数据128条,发布部门文件1件,并对部门文件进行了实质性解读,发布或者转载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解读等信息。主动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了梳理、包括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辛县审计局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发布群众关切时事、政府相关文件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今年根据第三方考核单位建议对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乡村振兴子栏目。

(五)监督保障。调整利辛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一年来,利辛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要求,要求全局人员统一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指示,并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局机关培训计划,提高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讲解和指导下,利辛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在信息公开质量上有所欠缺;二是部分公开栏目仍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三是局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坚持定期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规定。
       二是加强与有关单位的交流,积极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制度,定时定期系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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