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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46/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青年路855号,电话:0558-8814235,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公开交通运输、行政权力运行、部门项目、公共服务类等重点工作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751条。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占21%;便民服务类信息占5%;重要建设项目类信息占20%;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类信息占14%;政府工作动态类信息占40%。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办理程序已更新发布,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数量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县交通运输局累计发送信息751条。政务信息产生部门和股室将信息报至办公室,办公室初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上传至政务公开网相应栏目,有疑问的信息报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上级政策解读发布4条,本级负责人解读2条。每月初对上月发布信息内容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对发现的涉密涉敏信息取消发布并删除,不定期根据县政务公开科提醒的典型涉敏和错别字对网站发布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未排查到相关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的要求,及时对局本级主动公开目录和公开平台进行调整,有序、准确迁移信息,确保新旧平台信息连续性、规范性、时效性。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政府网站资源,着力打造全媒体公开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督办工作范畴。二是强化督查复盘。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考查,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四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县政务组织的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公开能力和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1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不同栏目信息性质导致公开频率差别大,如主动回应栏目高于其他栏目,公开制度栏目频率最低。二是来源存在缺口、多为转发;部分事项信息涉密,无权限公开;公开内容未实现全覆盖。三是力量缺乏。政务公开负责同志多为兼职,导致工作存在一定短板。
(二)改进措施
一是适时检查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针对更新频率低的栏目加大信息挖掘力度。
二是拓宽信息来源。通过对接上级部门,多与各业务股室对接,获得更多政务信息。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长期有人抓,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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