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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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务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1-15 00:00 来源:利辛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451条。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占25%;便民服务类信息占15%;重要建设项目类信息占30%;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类信息占10%;政府工作动态类信息占20%。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着力深化“五公开”,规范工作程序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深化“五公开”。

   一是持续推进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公开决策,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2019年以来,我局在政务信息平台主动公开有关规划编制、权责清单调整、农村公路建设、网约出租车运营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吸收合理合规性建议,取得较大成效。

   二是大力推进管理公开。巩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成果,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按要求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并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是全面推进服务公开。在网站明显处设置网上办事栏目,结合交通信用工作,主动公开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公开透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好“一网、一门、一次”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四是扎实推进执行公开。及时主动公开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推进举措,确保政策落实有效。全面推行阳光执法,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的操作流程,实行行政处罚阳光透明。大力推进信息信用“双公示”,借助政务网公开执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积极推进结果公开。加大重要工作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各项专项规划、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发布重点工作计划、目标及完成情况。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用工作实绩向民众公开。

(二)围绕行业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常态化开展交通运输工作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要点,明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实施、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监督保障、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为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及时公开力度。

   一是强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制定专题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县级交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确定了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公告、中标结果、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等多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内容,根据“谁负责、谁公开”原则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时效。

   二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公开。重点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方面强化公开,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和服务类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交通运输部门实施行政权力状况更加公开透明,多渠道全方位公开监管和执法信息。

   三是强化应急管理信息公开。重点公布各类恶劣天气应急情况、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及落实情况、城乡公交调整情况等信息公开,便于民众及时了解异常天气所关心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出行信息。

(三)围绕政策有效实施,重点强化政策解读,落实主体责任

   在制定政策的同时,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在公开的基础上做好解读。

   一是强化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工作政策解读。坚持以公开促进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政策落实,重点推进“四好农村路”、交通运输脱贫攻坚项目、城乡客运一体化、定点帮扶等信息公开,并着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对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各类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充分解读。

   二是创新解读方式方法。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阐释各项政策。

   三是严格落实解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主体,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县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政策性文件,局内责任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

(四)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工作流程

2019年,县交通运输局累计发送信息451条。安排一名同志审核发布信息,严把政策关、文字关、法律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上报的信息逐条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审核发布,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权威。

(五)标准化建设公开平台,提升信息化水平

1.根据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结合新版《2019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及时对局本级主动公开目录和公开平台进行调整,有序、准确迁移信息,确保新旧平台信息连续性、规范性、时效性。

2.实施省市政务公开平台技术标准,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政务公开平台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专题制作、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政务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3.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政府网站资源,着力打造全媒体公开服务平台。

(六)监督保障到位

1.健全组织体系。我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做到工作有人管、业务有人做。

2.注重整改落实考核。一是针对2019年县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任务分解、交办督办,做到应改尽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二是对政府网站检查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加强检查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2

 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1

 38

 86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进展情况

1、公开目录调整较大,存在部分空栏目问题。已经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并更新相应的内容。

2、公开的内容较多,部分内容不能及时跟进更新。已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具办人员,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并掌握相关内容,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及时更新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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