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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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8:47 来源: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住建局(网址:http://www.lixin.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16/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住建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前进路69号,电话:0558-8813602,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2023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版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0条。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重大建设项目、城市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38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3年,我局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网络平台收到13件,通过信函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依申请公开16件,其中:予以公开14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结转2024年度继续办理0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领导机制,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规范发布流程,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强化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内容准确,标书规范。2023年文件发布11条,上级政策解读发布4条,负责人解读发布1条,其他解读发布4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积极配合开展涉密涉敏信息和典型错别字自查工作,查出错别字、表述不准确、外链内容错误等问题,已完成整改。无其他涉密涉敏信息上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全力配合县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不断优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截至202312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有一级栏目30个,二级栏目68个,三级栏目62个。我局无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班子分工,及时调整分管领导,定期检查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督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二是强化业务培训。2023年我局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业务人员现场轮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利辛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2023年,我局未组织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业务人员重视程度不够、业务水平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时效性不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有力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在业务人员认识上、能力上下功夫,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业务人员现场轮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升业务人员重视程度及业务水平;二是根据政务信息发布频率,制定发布计划,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定期督促业务股室按时提交相关信息,对三次以上未能按时提交相关信息的相关股室,全局通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任务分解表,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本年度重点领域目录搭建工作。及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重大建设项目、城市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规范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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