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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工业园区管委会2012年政务公开年报
一、概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利辛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切实执行《利辛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
1、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去认识,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园区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园区、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园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2、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务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务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利辛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务信息产生时就由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3、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务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务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必须及时更新。
4、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基层干部、园区各科室、各部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5、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和咨询服务类信息情况
(一)概况:园区管委会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几年来共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2条,提供咨询服务类信息2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2012年度园区管委会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86条,比往年有所增加;新增的咨询服务类信息12条。
(二)分类: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1)机构设置类信息,为《利辛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情况》、《利辛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机构职能》等;(2)政策法规类信息;(3)规划计划类信息;(4)业务工作类;(5)人事任免信息;(6)其他类信息;。
(三)便民工作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园区管委会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形式上继续做好4方面工作:及时在利辛县工业园区网站公布政务信息;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积极宣传政务信息;在利辛县行政服务中心劳动力资源服务大厅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开辟政务信息公告栏等。
在便民服务上,园区管委会进一步做好10项工作:设置“最新公开信息”专栏,方便园区企业、职工查阅最新信息;公布《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文;发布《利辛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辟“问题解答”专栏,对园区企业、职工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进行解答;开辟“咨询服务类”信息专栏,对不属于园区管委会发布职责但与园区企业、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咨询服务类”信息公布;开设“信息检索”专栏,方便园区企业、职工网上检索政务信息;开设“网上申请”专栏,方便园区企业、职工网上下载政务信息申请表格或者直接网上申请;增加网上申请“电子邮件客户端”使用说明,方便对网络较为陌生的园区企业、职工正确进行网上申请使用电子邮件;开设“年度报告”专栏,方便市民对园区管委会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有效监督;设置“友情链接”专栏,方便园区企业、职工登陆亳州市政府网站、利辛县政府网站等相关网站了解相关政府信息。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园区管委会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园区管委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
改进措施:进一步办好利辛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继续及时、正确公布保证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务信息,提高园区企业、职工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园区企业、职工需要利辛工业园区管委会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务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园区管委会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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